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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广西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

来源:广西招生考试网 2013-3-26 16:03:32

专业代号:C030101

  主考学校:广西大学

  1.公共课  2学分 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  顶替课程:中国革命史  备注:2008.10月开考

  2.公共课  4学分 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  顶替课程:毛泽东思想概论,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  备注:2008.10月开考

  3.选考课 14学分  00015 英语(二)  顶替课程:英语

  4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226 知识产权法  顶替课程:海商法,劳动法,伦理学,律师业务,外国宪法,国际关系史,国际贸易法,政治学概论

  5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  顶替课程:海商法,劳动法,伦理学,律师业务,外国宪法,国际关系史,国际贸易法,政治学概论,知识产权法

  6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249 国际私法  顶替课程:无

  7.专业课  3学分 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  顶替课程:海商法,劳动法,伦理学,律师业务,外国宪法,国际关系史,国际贸易法,政治学概论,知识产权法

  8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263 外国法制史  顶替课程:无

  9.专业课  3学分  05680 婚姻家庭法  顶替课程:婚姻家庭法(二),婚姻家庭法(一)

  10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167 劳动法  顶替课程:海商法,伦理学,律师业务,外国宪法,国际关系史,国际贸易法,政治学概论,知识产权法

  11.专业课  4学分  00227 公司法  顶替课程:海商法,劳动法,伦理学,律师业务,外国宪法,国际关系史,国际贸易法,政治学概论,知识产权法

  12.专业课  5学分  00230 合同法  顶替课程:行政法学,经济合同法,经济合同法

  13.专业课  6学分 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  顶替课程:国际经济法

  14.专业课  3学分 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  顶替课程:司法文书,自然科学基础

  15.选考课  3学分  00169 房地产法  顶替课程:中国法律思想史

  16.选考课  4学分 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  顶替课程:无

  17.考查课  0学分  06999 毕业论文(设计)  顶替课程:无

  18.选考课  3学分  00257 票据法  顶替课程:无

  19.选考课  3学分  00258 保险法  顶替课程:无

  20.选考课  4学分 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  顶替课程:无

  21.选考课  5学分  00261 行政法学  顶替课程:无

  22.加考课  6学分  00229 证据法学  顶替课程:无

  23.加考课  4学分 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  顶替课程:无

  24.加考课  4学分  05678 金融法  顶替课程:无

  说明:

  1.本专业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考。

  2.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必考课为15门。其中: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9、14、15或16、18-21(累计68学分);自考律师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13、15、16(累计68学分);其他考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14、15或16(累计67学分)。

  3.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可免考3门课程(序号1-3),必考课程12门(序号4-14、15或16,累计47学分)。

  4.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必须加考3门课程(序号为22-24)。

  5.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,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。

  6.新旧课程顶替(以下指考生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,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):自考经济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以前取得劳动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或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保险法、票据法、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;2004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的,可顶替知识产权法。律师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,可顶替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门课程。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2006年底前已取得伦理学、海商法或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证据法、西方法律思想史或金融法。

  7.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,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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